福建福清中学录取分数线,福建师大音乐录取分数
本内容由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招生简章、录取分数、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大学院校排名等教育信息。福建师大录取的要求?福建师范大学2009年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具体分批次分专业招生计划、办学点地址及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Zhaosheng.neT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在福建师范大学招
本内容由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招生简章、录取分数、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大学院校排名等教育信息。福建师大录取的要求?
福建师范大学2009年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具体分批次分专业招生计划、办学点地址及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Zhaosheng.neT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在福建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上也将同时公布。
福建师范大学在福建省的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等各个批次都有招生计划(其中,校本部普通文理科类本科集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招生。即校本部普通文理科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较往年做了一定调整:一是国家基地班、师范类专业及师范与非师范专业并轨招生的专业类还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招生,但均执行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二是将原来在本科二批录取的专业全部调整到本科一批招生,且执行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广大考生填报福建师范大学的专业志愿提供了最大的选择空间。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1.在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2009年招生章程有关规定基础上,根据考生的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情况,全面考察。2.录取原则:①音乐学(含国家基地班、师范)专业(面向福建省招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音乐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控制线、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考试中语文、外语二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考生。学生入学后,在大二结束时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分选音乐学(国家基地班)或音乐学(师范)专业。②音乐学(师范)专业(面向湖南省招生):只录取参加我校音乐学(师范)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在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考试中语文、外语二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考生。③舞蹈学(师范)专业:福建省内考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舞蹈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控制线、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考试中语文、外语二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考生。福建省外考生:只录取参加我校舞蹈学(师范)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在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考试中语文、外语二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考生。④音乐表演专业:只录取参加我校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在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考试中语文、外语二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考生。⑤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福建省内考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另,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专业的考生还需加试合格]。在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控制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福建省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的考生中,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配。在专业考试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考试中语文、外语二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考生。福建省外考生:只录取参加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在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配。在专业考试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考试中语文、外语二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考生。⑥美术类专业:福建省内考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控制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文考综合分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其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前述的本科控制线,且专业成绩排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所有考生的前5名,则予以优先录取。福建省外考生:只录取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文考综合分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专业文考综合分按如下公式计算:专业文考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总分)×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四舍五入)。其中,福建省内考生的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福建省统考的成绩,福建省外考生的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成绩。3.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加分政策 学校尊重考生所在省份的有关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学校2009年计划面向福建省招收民族班,面向福建、广西、云南、贵州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有关要求填报学校民族班、民族预科班专业志愿。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在录取过程中,同等对待应届生与往届生。转专业的实施办法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加强对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福建师范大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学校和各学院分别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一)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以及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具体职责为:制定转专业管理办法,确定工作日程,审批学院工作方案,审批学院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二)各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以及学院学生工作、教务工作负责人和相关专家等组成。具体职责为:制定本学院转专业计划、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工作方案;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考核以及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二、基本原则
(一)各专业转出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本年级在校生数的3%、转入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本年级在校生数的5%。
(二)国家人才培养基地班学生的选拔和分流工作,由各学院根据基地专业建设实施意见执行,并报教务处按程序审批。
(三)按照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习。
(四)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者;
3.定向生或委培生未经定向单位或委托单位同意者;
4.在原专业学习并已取得90学分以上者;
5.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6.在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者;
7.应作退学处理者;
8.其它无正当理由者。
(五)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
1.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原则上按照转入的年级所适用的学籍管理细则进行管理。同时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学生如修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本年级的课程,可向学院申请转入高一年级进行学习。
2.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取得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后方能毕业。
3.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相同、其学分数与要求高于或等于转入专业要求的可互相替代,不必重修,其余的作为选修课的学分转入学籍卡。
4.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转入专业入学当年的收费标准收取。
5.学生转专业后的在校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为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制年限延长两年内。
三、工作程序
转专业的申请、填表、测试、审查等工作一般在第二学期第四周开始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院制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学院教学秘书通过综合教学系统,根据本学院教学资源情况和学校的规定,在第二学期第四周周四前提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学生数,以及接收条件、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等转专业工作方案送交教务处。
(二)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于第五周周二前对学院上报的工作方案进行审核,并通过网站向全校公布各专业转专业工作方案。
(三)学生于第五周周四前登录综合教学系统,通过网站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申请表》。
(四)学生所在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于第六周周二前对转出学生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通过综合教学系统审核确认,并于第六周周四前打印《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申请表》报送拟转入学院。�
(五)拟转入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在第八周前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公示,提出接收意见。登陆综合教学系统审核、确认并打印《福建师范大学学院转专业学生考核情况汇总表》于第八周周四前送交教务处。�
(六)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审议转专业申请表,及时将审议通过学生名单通知相关学院。
(七)各学院收到学校同意转专业的正式文件后,通知学生并做好善后工作。在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学生必须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否则以旷课论处。
四、按大类招生分专业
(一)凡按大类招生的学院,应制定分专业工作方案,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在考生填报高考志愿之前,通过学校和学院网页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二)相关学院制定分专业工作方案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根据本学院各专业建设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分选专业计划,明确分选专业程序和时间安排。
2.认真加强对全省乃至全国相同专业培养规模的调查和对社会需求的预测,突出我校专业特色,加强对学生分选专业的指导。
3.本着以学生为本的精神,加强对学生兴趣爱好和专业潜能的摸底调查和分析,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选择需求,如果出现报选的专业人数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学生已修完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确保学生分选专业的公平与公正。
(三)学院拟定的分选专业学生名单,应在本院范围内张贴公示,对分选专业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或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诉。
(四)学院确定的分选专业学生名单,应报经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 附则
(一)为培养复合型人才或因教改需要组织学生转专业,以及经学校研究确需转专业的,仍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福清分校、人民武装学院的转专业管理办法自行制定。
(三)本办法从颁发之日起试行,原有规定同时废止。
(四)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其它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业绩概览
近年来,学校牢牢抓住国家和福建省实施“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大机遇,掀起了新一轮教学改革和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的热潮,在本科教学领域取得了一系列具有标志性的突出成果。现有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12人,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省级精品课程47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9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在2005年第五届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得国家级一等奖1项,省级一、二等奖14项。在福建省第六届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得特等奖1项,一、二等奖9项。这些优异的工作业绩有力地推动了学校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上新的台阶。
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
王耀华、黄志高。
省级教学名师(12人)
袁书琪、孙绍振、汪征鲁、连榕、郭丹、蔡声镇、林深、余文森、马达、李建建、姚志强、胡沧泽。
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
汉语言文学、体育学类、音乐学、美术学、英语语言文学、物理学。
省级特色专业(7个)
地理科学、教育学、经济学(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化学、历史学、电子信息工程、心理学。
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
排球、世界民族音乐、大学物理实验、20世纪中国文学研究专题(网络教育)、中国古代文学史专题(网络教育)。
省级精品课程(47门)
中国古代文学、旅游规划与开发、土壤地理学、行政管理学、高师公共教育学与心理学、《资本论》选读、中国古代史、声乐、马克思主义哲学、大学化学、教育心理学、人文地理学、体操、大学英语、现代教育技术、思想道德修养、中国近现代史、地质地貌学、微生物学、植物生理学、近世代数、量子力学、电影的读解、地理信息系统导论、物理化学、分子生物学、植物分类学、C与面向对象程序设计、刑法学、中国政治思想史、无机化学、课程与教学论、市场营销学、实分析、英语阅读写作、政治经济学、发育生物学、翻译课、化学教学论、数字图书馆原理及应用、心理咨询与治疗、精细化工导论、近代物理实验、社会保障学、世界近现代史、学科课程与教学论(语文)、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
排球教学团队
省级教学团队(5个)
中外民族音乐教学团队、教师教育课程教学团队、大学物理实验教学团队、中国近现代史教学团队、理论经济学教学团队。
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
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福建师大中文基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福建师大经济学基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
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9个)
体育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实验区、软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数学与计算机师范类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心理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海峡西岸创新型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试验区、光电信息技术与工程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构建地方师范类高校地理学基础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教育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物理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
物理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生物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
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地理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电工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心理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计算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05年(第五届)优秀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一等奖(1项)
“我国普通高校体育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改革、创新与实践”于2005年获得第五届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此制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本科专业课程方案》由教育部正式印发,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教育本科专业中施行。
2005年(第五届)优秀教学成果奖省级一、二等奖(14项)
大学物理实验教学改革与实践;坚持马克思主义方向,推进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新课程的高师公共教育学科教学改革与教材建设;高师音乐教育本科专业部分主干课程教材建设;集中优势教学资源,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文学院教授团队本科教学管理模式探索;面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深化中学物理教学论系列课程的改革;我省高等教育第一部地方史教材――《福建史纲》(教材);电子信息类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教育教学实践;加强素质教育,培养实践动手能力;《教育测量与评价》(教材);本硕衔接的旅游规划类课程建设;新世纪高师院校政治经济学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旅游管理专业加强理工科素质培养的方案;《中国古代史》课程建设创新试验成果。
2009年(第六届)优秀教学成果奖省级特等奖、一、二等奖(10项)
中国传统音乐理论方向博士、硕士研究生专业课程教材建设(教材);实施“1+4”模式教改,提升师范生语文阅读教学能力;汉语史系列课程的传承与创新;以队伍、课程和创新平台建设为核心,全面提升大学物理实验教学质量;教师教育课程体系构建、教材建设与教学改革;跨文化交际研究(教材);“三进互动”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改革与创新;生物学实验教学体系的改革与实验中心建设的实践;中国古代文学史课程改革探索;以化学为基础的多学科实验教学平台的建设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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