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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学院2023招生计划,重庆三峡学院本科招生

2024-06-14 14:11:10
本内容由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招生简章、录取分数、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大学院校排名等教育信息.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等相关法律
本内容由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招生简章、录取分数、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大学院校排名等教育信息.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校名为重庆大学,英文名称为Chongqing 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为国有公办、全日制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设有研究生院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共有A、B、C、虎溪四个校区,A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B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北街83号,C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渝碚路131号,虎溪校区位于重庆市高新区大学城南路55号。 第四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读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重庆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教务处、学工部、纪检监察部门、招生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七条 重庆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主任,委员由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发挥*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 重庆大学招生监督小组,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负责对学校本科招生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处理本科招生工作相关的*、投诉和申诉。 第九条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类别和计划 第十条 学校2020年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文理科(含高考改革省份的综合改革)、强基计划、艺术类、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体育教育、香港免试生、港澳台联招、台湾免试生、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第十一条 学校除高水平运动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民族班等部分特殊类型按专业招生外,其他均按专业(类)招生。按专业(类)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相应的专业(类)进行大类培养,大类培养结束后根据大类的分流方案分流到具体的专业继续学习。按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进入专业所在的大类进行大类培养,大类培养结束后可不参与大类分流。 第十二条 学校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的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和学校预留计划确定调档比例,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学校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学校在录取和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含排序分即小数点部分,下同)为依据。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一)录取时,第一批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兼顾专业志愿顺序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也相同者,按数学、外语、语文科目成绩排序优先安排;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时,则调整专业计划录取。 非第一批投档(或顺序志愿的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依据本条上述规定,在未录满专业中进行专业安排。 (二)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其中: 1 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请问2019年重庆三峡学院本科第二批预科录取分数线与招生章程是怎样的

2019年重庆三峡学院本科第二批预科录取分数线358分。

重庆三峡学院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三峡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重庆三峡学院

院校国标代码:10643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普通本科

1、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及批准单位:学校始建于1956年,1994年经教育部批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并更名为四川三峡学院,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三峡学院,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2、办学条件及社会声誉:学校占地1980余亩,馆藏纸质图书近175万册,电子图书166余万种,固定资产11亿余元。现有教职工1120余名,专任教师910余人,高级职称 380余人,获博士、硕士学位教师770余人,硕士研究生导师320人

3、颁发学历证书: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署名重庆三峡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三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及投诉*:023—58102264。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

1、2019年,学校拟面向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信息。预留机动计划50名,使用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我校现有三类专业实施大类招生。一是工商管理类,包含市场营销和工商管理两个专业。二是旅游管理类,包含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两个专业。三是土木类,包含土木工程和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两个专业。实施大类招生的专业,在学生入学一年后,按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

第四章 报考要求

1、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部分专业有下列特殊要求:

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从就业需求出发,建议体育教育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在线申请学费资助”,学费标准在8000元以内的全额补助,超过8000元的定额补助8000元,超出部分可通过助学贷款途径解决,学生就读期间助学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入学前需到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七章 附  则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三峡学院百安校区(重庆市万州区天星路666号 )

邮编:404020

招生咨询*:023-58102264、58106645、58102133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凡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具体部门学校招生就业处),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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