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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师范学院的最强专业是什么,淮阴师范学院最好专业是什么

2024-06-23 10:35:57
本内容由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高考时间、高考查分、一分一段、高考分数线、高考志愿填报、大学院校排名等教育信息.1、提前批录取计划:文科类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招生代码:1341。理科类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招生代码:1341。艺术类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招生代码:1642。高考招生网体育类、艺术类提前批招生计划招生代码: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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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前批录取计划:

文科类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招生代码:1341。

理科类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招生代码:1341。

艺术类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招生代码:1642。 高考招生网

体育类、艺术类提前批招生计划招生代码:1341。

2、第二批录取计划:

文科类招生代码:1341。

理科类招生代码:1341。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代码:1642。

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项目招生代码:1520。

3、淮阴师范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为10323。

扩展资料:

淮阴师范学院坐落于风景旖旎、人文荟萃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周恩来总理故乡江苏省淮安市,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江苏省属高等学府。

在60余年高等教育办学历程中,淮阴师范学院及其前身与时代同呼吸、与民族共命运,为地方基础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学校秉承“坚守朴实、追求崇高”的淮师精神和“崇德、励志、博学、笃行”的校训,始终坚持用周恩来精神办学育人,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各个领域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各项办学指标和综合实力持续提升。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省教育人才工作先进高校”“省高校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省创业示范基地”等国家、省级奖励近30项。

学校目前拥有长江路、交通路两个校区,占地2000余亩,校舍面积55。8万平方米。设有17个二级学院,专业设置涵盖理学、工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其中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近100人。

参考资料来源: 淮阴师范学院-2020年淮阴师范学院高考招生计划

参考资料来源: 淮阴师范学院-淮阴师范学院2020年对口单招招生简章

淮阴师范学院有哪些专业?淮阴师范学院专业介绍,快来看看吧?

淮阴师范学院有哪些专业?淮阴师范学院专业介绍,快来看看吧! 淮阴师范学院是一所以师范教育为主,综合性教育为辅的高等学府,是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学院设有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艺术学院、软件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及继续教育学院等十四个学院,拥有法学、理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工学八大学科门类,拥有本科专业4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 一、文学院 文学院的专业有: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教学、哲学、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国际新闻与传播、新闻传播学、新闻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文学、文化产业管理、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广告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近现代文学、中国当代文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中国文艺理论、中国文学史、中国文学研究、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史、中国古代汉语文学、中国古代汉语文学史、中国古典文学史、中国比较文学史、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中国民间文学史、比较文学、外国文学史、文学评论与研究等。 二、历史文化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的专业有:历史学、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博物馆学、文物保护技术、文物保护与管理、文物保护技术等。 三、教育科学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的专业有: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四、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的专业有: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等。 五、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的专业有: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等。 六、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的专业有:应用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复合材料与工程等。 七、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学院的专业有:英语、日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汉语国际教育、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等。 八、体育学院 体育学院的专业有: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训练、社会体育管理、休闲体育等。 九、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的专业有: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旅游管理等。 十、国际教育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的专业有:国际教育、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国际教育管理、国际教育事务管理、国际教育政策与管理等。 十一、艺术学院 艺术学院的专业有: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影视艺术、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表演艺术、舞蹈学等。 十二、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的专业有: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信息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人工智能等。 十三、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专业有: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关系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政策与社会福利、社会调查与统计等。 十四、法学院 法学院的专业有:法学、社会工作、社会政策与社会福利、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调查与统计等。 十五、生命科学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的专业有: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生物制药、生物科学、生物医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等。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2年淮阴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淮阴 师范 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淮阴师范学院普通 高考 招生章程(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的招生规定以及相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 艺术 类、 体育 类(以下简称“艺体类”)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淮阴师范学院,是国家全日制普通省属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公办本科。学校国标代码为1032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为准。学校办学地址在 江苏 省淮安市淮阴区长 江西 路111号(长江路校区)、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交通路71号(交通路校区)。其中法律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美术学院在交通路校区,其余学院均在长江路校区。 第四条 淮阴师范学院设有17个 二级 学院, 专业设置 涵盖理学、工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江苏省属高等学府。 第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本科生,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淮阴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 学士学位证 书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落款名称为淮阴师范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工作领导机构是淮阴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淮阴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区线上生源不平衡的需求。根据生源报考情况需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预留计划的使用办法集体研究后,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录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当年生源情况,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经教育 考试 院审核后,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淮阴师范学院。 第十四条 学生需参加生源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并取得有效的高考成绩。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对考生体检结论进行审核。 第十六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规范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只承认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必须执行的加分政策,不再单独认定其他加分规定。 第十八条 学校在江苏省按照首选科目为历史或物理分开公布招生计划,考生按专业组报考志愿,学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录取。其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所属地区高考改革方案规定录取,剩余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地区按既有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投档生源不足,则对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进行录取或者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提取其他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 对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艺体类统考进档考生,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艺体类统考招生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以下情况分类执行。 (一)江苏省普通类考生,执行“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依照成绩依次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择优录取。 江苏省艺体类统考考生,遵循江苏省有关艺体类的投档分构成办法投档录取。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择优录取。 (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考生,按实际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际成绩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通过“院校子系统”投档给学校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成绩(含小数部分)。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艺体类统考考生,采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艺体类统考的规则录取。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三)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参考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结合专业对相关科目的要求,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按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普通高考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和日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收取 学费 ,嵌入式培养专业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增收2000元/学年。 (一)文科类专业5200元; (二)理科类专业5500元; (三)工科类专业5800元; (四)艺术类专业6800元; (五)体育类专业5300元; (六)中外合作专业待定。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500-1500元(依据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苏价费〔2004〕365号、苏财综〔2004〕122号,苏价费〔2006〕185号、苏财综〔2006〕35号等文件)。 第二十六条 新生 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以奖学金为激励方式,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为基本帮困渠道,勤工助学为重要手段,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为辅助途径,医疗保险为有效补充(简称“奖、助、贷、勤、补、减、保”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的“八位一体”的多元化、全方位、全过程的混合式资助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奖、助学金对学生的激励、引导作用,全面服务学生的 成长 、成才。 第二十八条 学校通讯地址为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长江西路111号,邮政编码223300;招生咨询电话0517-83526789,招生传真电话0517-83526555,招生监督电话0517-83525860;招生电子邮箱zsb@hytc;本科生招生网。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网、淮阴师范学院本科生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对于其他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淮阴师范学院本科生招生网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淮阴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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