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学院咸宁分院录取分数线,湖北科技学院体育分数线
2019年湖北科技学院体育生录取分数线是460分。
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提交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2、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外语应试语种,但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3、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即把所有考生按成绩排序,优先满足考分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并录取。先录取排名第一的考生,再录取排名第二的考生,依次逐个录取。
湖北科技学院位于湖北省咸宁市,是湖北省属普通本科院校、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全国百所产教融合示范高校。
1946年,成立于1937年的蒲圻师范学校和成立于1942年的湖北省立第一高级中学湖北省咸宁高级学校合并为咸宁地区师范学校,先后更名为武汉师范学院咸宁分院、咸宁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更名为咸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湖北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湖北 科技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 工作 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湖北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湖北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湖北科技学院,国标代码为10927。学校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邮政编码437100。 第五条 学校是湖北省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设有67个本科专业,涵盖十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 第六条 学校所在地——湖北省咸宁市,是武汉“1+8”城市圈的重要成员之一,是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的首批试点城市,素有“湖北南大门”之称。北邻武汉70公里,南距岳阳120公里,交通便利,京广高速铁路、京广铁路、京港澳高速公路、杭瑞高速公路、大广高速公路、107国道贯穿市境。校园占地面积1860亩。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任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及教学院负责人为成员,吸收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负责对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八条 招生 就业 处为学校招生专门机构,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由湖北省教育厅下达,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由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 毕业生 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并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招生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在录取工作中,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份的相关规定及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自治区)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设置普通本科预留招生计划,普通文理类控制在1%, 艺术 类控制在15%以内,用于平衡各省(市、自治区)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市、自治区)。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提交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四条 外语类专业(英语、翻译、商务英语)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要求考生外语 考试 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外语应试语种,但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按各省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即把所有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满足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的专业 志愿 并录取。 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规则: (一)传统 高考 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文综/理综中的最高分; (二)新高考改革“3+3”模式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三门选考科目之和、选考科目中的最高分; (三)新高考改革“3+1+2”模式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再选科目之和、再选科目中的最高分。 排序后先录取排名第一的考生,再录取排名第二的考生,依次逐个录取。对某一考生,先看其第一志愿专业是否录满,若未录满,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因身体原因不适宜就读者除外,下同),若已录满,则看其第二专业志愿,若该专业未录满,则安排在该专业,若已录满,则看其第三志愿,如此类推。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临床医学免费医学生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实行分类投档,学校只录取明确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录取。临床医学免费医学生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学生入学后不得调整到其它专业。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美术学、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在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专业*0.6+文化*0.4)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或综合成绩(顺序志愿投档省份)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排序。 2.音乐学、表演、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或专业成绩(顺序志愿投档省份)相同时,按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排序。 第十八条 体育 类专业录取规则: 体育学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术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若排序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排序。 第十九条 护理学类专业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 第二十条 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同时兼顾职业的需要。 新生 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投档时,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高考加分项目,对往届生和加分投档的考生,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二条 新生应在录取通知 书 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不另外增加收费。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当年物价部门核定的为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湖北科技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中详细说明。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并对艺术类专业新生进行专业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考生或生活不能自理、不能坚持正常 学习 的考生,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第七章 奖、贷、助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为鼓励广 大学生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国家和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科研成果奖等多种奖项。 第二十六条 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即可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二十七条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八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另将采取奖励、贷款、勤工助学等措施,提供经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临时困难资助。 第二十九条 考生入学后依据湖北科技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制度汇编》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十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 毕业 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 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部门为湖北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715-8338003 学校网址: 第三十二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湖北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湖北科技学院有哪些专业
一、湖北科技学院专业设置情况
2022年湖北科技学院本科专业目录
序号 学科门类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授予学位 学制 师范标示 备注
1 经济学 经济学 020101 经济学 四年 设国际贸易、金融两个专业 方向
2 经济学 经济统计学 020102 经济学 四年
3 教育学 学前教育 040106 教育学 四年 S
4 教育学 小学教育 040107 教育学 四年 S 设小学语文数学教育、小学 艺术两个专业方向
5 教育学 体育教育 040201 教育学 四年 S
6 教育学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040203 教育学 四年 J
7 文学 汉语言文学 050101 文学 四年 J
8 文学 汉语国际教育 050103 文学 四年 J
9 文学 英语 050201 文学 四年 J 第二学士学位布点
10 文学 翻译 050261 文学 四年
11 文学 商务英语 050262 文学 四年
12 文学 网络与新媒体 050306T 文学 四年
13 历史学 历史学 060101 历史学 四年 S 第二学士学位布点
14 理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070101 理学 四年 J 第二学士学位布点 另设数学与应用数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方向,授予理学、工学双学位
15 理学 物理学 070201 理学 四年 J
16 理学 化学 070301 理学 四年 S
17 理学 应用化学 070302 工学 四年
18 理学 地理科学 070501 理学 四年 S 第二学士学位布点
19 理学 地理信息科学 070504 理学 四年
20 理学 生物科学 071001 理学 四年 S
21 理学 应用心理学 071102 理学 四年 J 第二学士学位布点
22 理学 统计学 071201 理学 四年
23 理学 应用统计学 071202 理学 四年 金融统计方向
24 工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2 工学 四年
25 工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1 工学 四年 设工业控制自动化、电力系统自动化两个专业方向
26 工学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080705 工学 四年 设光通信技术、应用光电子两个专业方向
27 工学 医学信息工程 080711T 工学 四年
28 工学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080714T 工学 四年 第二学士学位布点设通信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两个专业方向
29 工学 人工智能 080717T 工学 四年
30 工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工学 四年 J
31 工学 网络工程 080903 工学 四年
32 工学 物联网工程 080905 工学 四年
33 工学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080910T 工学 四年
34 工学 测绘工程 081201 工学 四年
35 工学 核工程与核技术 082201 工学 四年
36 工学 生物医学工程 082601 工学 四年 设医学仪器、医学物理两个专业方向
37 农学 园林 090502 农学 四年
38 医学 临床医学 100201K 医学 五年 另设全科医学专业方向、以器官系统为中心实验班
39 医学 医学影像学 100203TK 医学 五年
40 医学 眼视光医学 100204TK 医学 五年
41 医学 口腔医学 100301K 医学 五年 第二学士学位布点
42 医学 预防医学 100401K 医学 五年 第二学士学位布点
43 医学 药学 100701 理学 四年
44 医学 药物制剂 100702 理学 四年
45 医学 临床药学 100703TK 理学 五年
46 医学 化妆品科学与技术 100708T 理学 四年
47 医学 医学影像技术 101003 理学 四年
48 医学 眼视光学 101004 理学 四年
49 医学 智能医学工程 101011T 工学 四年
50 医学 护理学 101101 理学 四年
51 医学 助产学 101102T 理学 四年
52 管理学 工程管理 120103 工学 四年
53 管理学 工商管理 120201K 管理学 四年 第二学士学位布点设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两个专业方向
54 管理学 财务管理 120204 管理学 四年
55 管理学 公共事业管理 120401 管理学 四年 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56 管理学 土地资源管理 120404 管理学 四年
57 管理学 健康服务与管理 120410T 管理学 四年 高考招生网
58 管理学 电子商务 120801 管理学 四年
59 管理学 酒店管理 120902 管理学 四年
60 艺术学 音乐学 130202 艺术学 四年 S
61 艺术学 舞蹈表演 130204 艺术学 四年
62 艺术学 表演 130301 艺术学 四年
63 艺术学 广播电视编导 130305 艺术学 四年
64 艺术学 美术学 130401 艺术学 四年 S
65 艺术学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2 艺术学 四年
66 艺术学 环境设计 130503 艺术学 四年
67 艺术学 产品设计 130504 艺术学 四年
注:1、专业代码后加“T”、“K”的专业,分别表示特设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 2、标注了“S”和“J”,分别表示师范性质的专业和师范、非师范两者兼有的专业;未注明者为非师范性质的专业。 3、2022 新增专业(3 个):人工智能、智能医学工程、健康服务与管理。 4、2022 年暂停招生专业(9 个):经济统计学、应用统计学、网络工程、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学、酒店管理、汉语国际教育、助产学、健康服务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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