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大学排名»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有校招吗,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走单招吗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有校招吗,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走单招吗

2024-07-10 22:06:51
本内容由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高考时间、高考查分、一分一段、高考分数线、高考志愿填报、大学院校排名等教育信息.高考分数优先录取原则为考生报考该类院校,按照自己喜好程度安排专业顺序,把最喜欢的专业放在第一顺序。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考生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报考专业,只要分数能达到这个专业的要求,他就能进他这
本内容由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高考时间、高考查分、一分一段、高考分数线、高考志愿填报、大学院校排名等教育信息.

高考分数优先录取原则为考生报考该类院校,按照自己喜好程度安排专业顺序,把最喜欢的专业放在第一顺序。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考生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报考专业,只要分数能达到这个专业的要求,他就能进他这个专业。

不需要考虑专业往年的分数高低,同时也不要考虑我们专业之间是否也级差。分数优先的原则,意味着我们各个专业之间不设专业级差。第一志愿尤其要慎重,因为第一志愿对考生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很多学校在第一志愿招满之后,第二志愿就不进行招生了。

考生在填报第一志愿院校的时候,一定要参照学校往年的最低分数线以及各个专业的分数线,以及再根据自己的考生的成绩来定夺。在选择学校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有一定把握的学校来填报,不要把期望值定得太高。

另外在填报学校专业的时候,除了自己喜欢的专业以外,尽量填报服从专业调剂,这样才有可能在进入学校投档线以内的情况下,不会因为专业不服从而被退档。某省高考志愿表上同一学校可填6个专业志愿,计算机投档方式是。

将所有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后按高分开始按第一专业志愿依次投档,当投到某考生时,他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已满额,就将第二专业志愿视为第一志愿到相应位置排队。当再次轮到他投档时,即将其档案投到该专业,或该专业仍然已满额,以此类推。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招福建春季高考学生吗

招的,2019年在福建计划招生人数是23人,招生专业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工程造价专业、交通工程专业、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等。 高考招生网

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已录满,就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各省市有特殊规定的按各省市规定执行,对于各省市的优惠政策学院予以承认。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2015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2015 年春季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2723(国标) 五、学校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是教育部批注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天津市的一所公安高校,隶属于天津市公安局和天津市教委。学院有着良好的办学条件,占地739.2亩,总建筑面积16.3万平米。1万平方米教学大楼可容纳2000余名学生同时上课,装有闭路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系统;实验实训楼设有刑事照相、痕迹检验、文件检验、法医化验、心理测试等18个室内实验实训室,有设备先进的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和语音室,有集摄、录、编、播功能的电教中心,有模拟现场、模拟派出所、模拟法庭、查缉战术等训练教室;现代化警体训练馆,用于散打、格斗、健身训练,还可以进行符合国家标准的篮、排、羽毛、乒乓等球类比赛;国内一流的塑胶田径运动场,可以承办大型运动赛事;射击馆15个靶位可进行25米、50米射击训练,装有自动报靶和电视监视系统;图书信息中心面积达17774平方米,藏书42万册,拥有902个阅览座位,开设电子阅览室,校园网络中心设在图书信息中心,与公安网、教育网连接,服务教学,服务师生。学校设7个教学系部,有教师239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01人,高级工程师2人,讲师117人,形成一支以高中级教师为骨干,以中青年教师为主力的多门类多学科的师资队伍与科研力量。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设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设高职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5年春季招生计划,具体计划见春季报考指南,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高职收费标准:普通专业5000-5500元/生· 年,住宿费:800-1200元/生· 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5年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 学院录取以院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天津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 第十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书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体育特长生须经过学校面试考核并具有相关部门的资格证明。 第十二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关于录取照顾政策,按照2014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春季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各招生专业公共外语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五条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六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15年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警务化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九条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 www.tjjingyuan.cn 电话:022-58786537,58786536 邮编:300382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ZhaoSheng.net高考招生网提供最新高考成绩查询时间,高考成绩查询入口,高考信息,高考志愿填报指导,高考政策,高考分数线.高考录取人数,高考真题,高考作文,高校招生报名信息.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35-246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