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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有哪些地方性法规,浙江档案地方标准

2024-07-03 15:52:58
本内容由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高考时间、高考查分、一分一段、高考分数线、高考志愿填报、大学院校排名等教育信息.为了加强档案事业建设,有效地保护、管理和利用档案,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档案的范围,包括国家所有的档案和对国家、社会具有保存价值
本内容由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高考时间、高考查分、一分一段、高考分数线、高考志愿填报、大学院校排名等教育信息.为了加强档案事业建设,有效地保护、管理和利用档案,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档案的范围,包括国家所有的档案和对国家、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非国家所有的档案。前款所称对国家、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非国家所有档案的范围,由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省、市(地)、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发展和档案馆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年增加对档案事业的投入,保障档案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适应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对在开展档案工作、发展档案事业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给予表彰、奖励。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省档案事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统一制度、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市(地)、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对本行政区域内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对所属单位及辖区内村(居)民委员会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法律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责令其限期改正;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整改要求改正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 (一)未按规定开展档案工作或者未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 (二)档案保管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三)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科技成果、产品试制或者其他技术项目鉴定、验收时未按规定验收档案的; (四)未按规定开放档案的; (五)擅自设置、变更、撤销档案馆的; (六)未按照规定向档案馆移交档案的; (七)未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应当重点收集和保管的档案目录的。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九条 本省各级各类档案馆应当按照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档案馆网设置原则与布局方案设置。档案馆的设置、变更和撤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维护史实,遵纪守法,具备档案专业知识。 第十一条 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有关档案咨询、鉴定、评估等中介服务的管理办法。

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2019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有效收集、保管和利用档案,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建设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活动。第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市建设档案事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第五条 建立健全以各级城市建设档案馆(室)为基础的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网络,保证城市建设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城市建设档案馆的设计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城市建设档案馆(室)应当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建立和完善城市建设档案信息网络,将城市建设信息资料纳入收集范围,及时采集、接收、存储、整理。 城市建设档案馆(室)所必需的经费,由同级财政主管部门通过预算予以安排。第六条 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设档案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重视本系统的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建立健全本系统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制度。第七条 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 (二)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八条 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接收和管理下列档案: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7.城市防洪、抗震工程; 8.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防空工程; 9.军民共建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二)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地下管线工程(包括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工业等地下管线)档案。 (三)城市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单位(包括城市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境卫生、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等单位)形成的业务技术档案。 (四)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政策法规、科研成果和城市风貌史料。 (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档案局确定的其他城市建设档案资料。 前款规定的接收、管理的档案材料的具体范围,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档案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主管部门另行规定。第九条 城市建设工程档案材料由各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收集、整理,并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移交。建设单位移交的档案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前款所称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工程项目前期、施工及竣工所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工程项目前期管理文件材料可以移交副本。 跨行政区域建设工程形成的档案,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接收。第十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履行移交城市建设档案的义务。第十一条 列入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接收档案范围的工程,由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按照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规定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向所在地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工程档案不齐全的,应当限期补充齐全。第十三条 各建设单位对形成的城市建设档案,除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移送外,还应当做好整理、归档和利用工作,并由本单位综合档案管理机构集中保管。

杭州东站到浙江省地质资料档案馆怎么走

公交线路:地铁1号线 → 11路,全程约9.3公里

1、从杭州万能青年旅社步行约950米,到达彭埠站

2、乘坐地铁1号线,经过5站, 到达武林广场站

3、步行约340米,到达武林广场南站

4、乘坐11路,经过1站, 到达武林门西站 高考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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